园林植物需防药害
发布者:佚名 发布日期:2004-03-01 点击次数:709832
药害是指因用药不当对园林植物造成的伤害,有急性药害和慢性药害之分。急性药害指的是用药几小时或几天内,叶片很快出现斑点、失绿、黄化等;果实变褐,表面出现药斑;根系发育不良或形成黑根、 鸡瓜根等。慢性药害是指用药后,药害现象出现相对缓慢,如植株矮 化、生长发育受阻、开花结果延迟等。现将其发生原因及防止措施介 绍如下。
一、发生原因①药剂种类选择不当。如波尔多液含铜离子浓度较高,多用于木本植物,草本花卉由于组织幼嫩,易产生药害。石硫合 剂防治白粉病效果颇佳,但由于其具有腐蚀性及强碱性,用于瓜叶菊 等草本花卉时易产生药害。 ②部分花卉对某些农药品种过敏。有些花卉性质特殊,即使在正 常使用情况下,也易产生药害。如碧桃、寿桃、樱花等对敌敌畏敏感,桃、梅类对乐果敏感,桃、李类对波尔多液敏感等。 ③在花卉敏感期用药。各种花卉的开花期是对农药最敏感的时期 之一,用药要慎重。5高温、雾重及相对湿度较高时易产生药害。温度高时,植物吸 收药剂及蒸腾较快,使药剂很快在叶尖、叶缘集中过多而产生药害;雾重、湿度大时,药滴分布不均匀也易出现药害。⑤浓度过高、用量过大。为克服病虫害之抗性等原因而随意加大 浓度、用量,易产生药害。
二、防治措施为防止园林植物出现药害,除针对上述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发生外,对于已经出现药害的植株,可采用下列方法处理。①根据用药方式如根施或叶喷的不同,分别采用清水冲根或叶面 淋洗的办法,去处残留毒物。 ②加强肥水管理,使之尽快恢复健康,消除或减轻药害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