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管执法大队在执法巡查中,发现兴宁街一汽车服务门市,未经批准擅自砍伐了行道树法桐2棵。随即县城管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行为为店铺老板所为,依据《河北省绿化条例》第33条的规定,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所破坏树木基准价值进行评估,确定2棵树的基准价值为7900元。县城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河北省绿化条例》第66条的规定和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当事人进行47400元处罚,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补植直径不低于15cm法桐树2棵。
(图片非事发地段)
下一步,县城管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护绿行动,加大各段巡查力度和频次,对破坏绿化、占用绿地的行为,一律上限处罚。在此呼吁,部分市民切不可为一己之私,破绿毁绿,文明城市创建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一起爱护我们居住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