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引种应瞄准专利品种
发布者:佚名 发布日期:2008-11-09 点击次数:862966
种苗业竞争的核心因素是品种,质量、品种、品牌等方面的差异均直接反映在价格上,同等质量的产品由于品种和品牌的不同,价格差异可达几十倍。品种竞争的核心因素是科研,科研落后是由于创新不足,创新不足是由于激励不够,而保护知识产权正是实现有效激励的唯一办法。知识产权是企业占有市场份额的标志和竞争的利器。种苗经营者应当瞄准专利品种目标,敏锐地抢占发展专利品种先机,捷足赢得市场。
专利品种才能稳健发展持久获利。“在20多年经营苗圃的经历中我渐渐明白,要走在别人前面,发展得比别人好,就要寻找一条更新的路,拥有自己独特的品种品牌。”江西省大余县白石寺苗圃经理李新民说,“我付专利费买新品种,就是要抢得市场先机。”据介绍,李新民经营专利品种以来,有的放矢,有序规划,一心一意闯市场谋发展,有效地避免了陷入盲目发展和恶性竞争的泥沼。李新民的经营实践表明,发展专利品种确实是稳稳当当赚钱的好路子。
专利品种为走出国门领取“身份证”。从2005年开始,世界花木行业要求出口花木必须持有知识产权证,否则不能在国际市场流通。没有合法“身份证”的花木很难出口到国际市场,知识产权问题成为花木出口的瓶颈之一。虽然我国花木出口的幅度不断增长,花卉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增强,特别是一些大型花木企业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在迅速提升,但是,我国作为目前世界花木种植面积第一大国,与国际上花木主产国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我国花木的年出口额在全球花卉年出口额中所占的比例仅为2%。是什么制约了我国花木大步跨入国际市场的大门?无疑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木品种。我们只有从正规渠道合法购买专利优质种苗或自行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种苗,才能走得稳、走得正,才能经营出好苗木,才能达到出口标准,卖到好价钱,把苗木产业做强做大。
专利品种产权经营自我作主。去年7月,日本麒麟生物农业(上海)公司向外界透露,他们准备与欧洲5家康乃馨育种商联合行动,对中国市场上非法扩繁其康乃馨品种的生产者收取品种使用费。这预示着国内企业随意复制国外花木品种的时代行将结束。对此,有识之士发出了“花木业呼唤专利品种”的感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国内提出的花木品种自主知识产权申请数量日益增多。加入WTO后,人们的专利品种意识更为强烈,日渐意识到引进和生产专利合法品种、打造规范品牌的重要性。有的花木业主甚至自己掏钱搞新品种培育,进而申请品种专利。如浙江省绍兴县花农潘常智,为培育花卉新品种,不惜花尽十几万元的积蓄,不分白天黑夜地搞试验,终于培育出了我国第一朵黑玫瑰。为保护来之不易的新品种,台商欲出4万元高价买他的两株黑玫瑰,他都没答应,而是为自己心爱的黑玫瑰申请了国家专利。
有人曾经戏谑地将我国的花木产业称为国外花木品种的“复印机”。这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的花木业严重缺乏专利品种。自己没有专利品种,只好实行“拿来主义”。而现在,能不能拿来,拿来的是否合法,又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以前,很多外国公司在我国并没有申请新品种保护,根据不申请、不受理的原则,国外新品种在我国的保护非常有限。因此,我们将种苗引进后大量繁殖比较容易。现在,我国已经加入WTO,在第三国受到保护的品种在我国也自动受到保护,我们再想“拿来”就不那么轻松了。
因此,发展专利品种必然成为种苗产业的大趋势。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在严格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同时,出台研发及保护花木新品种的有力措施,包括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地方性法规、导向性资金扶持以及倡议成立相关联盟等。
--来源:【中华园林网】